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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市西区公办学校(园)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采购比选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7-25 阅读次数: 来源:西区教育和体育局

一、项目名称:攀枝花市西区公办学校(园)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采购比选。

二、项目内容:比选确定攀枝花市西区公办学校(园)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

、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标准要求

(一)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(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)。

(二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组织机构代码,税务登记证(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);

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;

)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。

四、报名方式

(一)报名资料: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截图、授权委托书原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,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。

(二)报名方式及获取比选文件:将报名材料以“项目名称+比选申请人名称+联系电话”为文件名发送至2128137901@qq.com邮箱,并拨打电话告知我方工作人员以便获取比选文件。

报名时间:2024726——729日每天上午900-12:0015:00-17:30(北京时间)。

五、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

(一)比选申请书的格式:

1.比选申请书应按附件比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写,至少包括比选申请书格式的各项内容。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,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,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,也可以提供。

2.比选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(粉)书写或打印,不得有任何涂改。比选申请书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(包括证明文件)。

3.比选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,包括正本一份、副本份。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副本的字样。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,如不一致时,以正本为准。

比选申请文件的构成

比选申请文件内容构成如下(要求比选申请人按下列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,否则文件失散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,参考格式见附件3):

1.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;

2.比选报价单;

3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;

4.比选申请人机构简介;

5.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;

6.招标代理服务方案;

7.比选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。

、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

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473010:30,地点: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后勤保障中心。如遇特殊情况,另行通知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,比选人不予受理。

、联系方式

比选单位: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

人:老师

联系电话:18982340073

地    址: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后勤保障中心。

 

 

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47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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